在中国,抚养权的办理主要归司法机构与民政部门。司法机构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通常是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抚养权时,由法院或调解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决定孩子归哪一方抚养或抚养方式。
民政部门则是承担抚养赡养救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一般由协议或判决决定。但是,如果出现父母无法达成协议或未能决定孩子抚养归属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抚养权裁定。
申请抚养权裁定的具体程序如下:首先,父母双方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检出离婚证书,然后向当地民政部门递交相应材料,如分居、离婚证明、双方收入情况、教育等方面的材料。民政部门将安排社工进行家访、听取父母及相关人员陈述、调查收入等情况,并在10天内作出决定,其中抚养费、教育费和医药费用等因素都是考虑的因素之一。
总之,抚养权是一个与未成年子女生活以及成长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家长们在决定抚养权的问题时,无论是自行协商还是申请民政部门裁定,都需要认真考虑孩子的真实情况,倾听孩子的意见,以最有利于孩子的方式完成抚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