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构成盗窃罪的要件包括:盗窃的是公共财物;挪用的公款金额较大,涉及巨额财产;行为人有不当占有的故意。
具体来说,普通盗窃罪的构成要求是价值较小的财物(通常为500元以下)被盗窃。而对于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企业团体、事业单位等行政机关具有支配的国有财产,需要涉及到较大的金额才能构成盗窃罪。虽然刑法并未对具体的金额进行明确规定,但此类罪名对应的是巨额财产罪中的“侵吞巨额财产罪”,该罪名的标准为价值人民币数量在100万元(合15.5万美元)以上。因此,在实践中,通常将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定为挪用金额在10万元左右。
在判定罪名成立后,根据挪用金额的大小进行量刑。一般来说,如果挪用金额较小,量刑也会相应较轻,但如果挪用金额达到了数百万元或者更高,判处刑罚的可能性较大,而且判处的刑期也可能较长。同时,如果罪犯在挪用公款后没有进行自首或者做出补救,也会在量刑阶段被考虑。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构成盗窃罪的量刑因具体挪用金额的大小而异,一般来说,涉及到数十万元以上金额的挪用行为可能会被判处重刑。因此,行政机关及公共机构需要严格遵守财务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预算机制与监管机制,确保公款使用正确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