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或组织的公共财产挪为个人所有或将公共财产非法占有使用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共财产的正常流通,而且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切身利益,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那么,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呢?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挪用公款罪属于职务犯罪的范畴,只有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才能够成立,非职务人员挪用公款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
其次,判断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否具有挪用公款的事实和证据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对象是公共财产,挪用必须要有实际行为,即将公款非法占有使用。因此,在法律审判中,需要明确是否存在挪用公款的事实和证据。
(二)是否具有职务便利
挪用公款罪要求犯罪嫌疑人是职务人员,具有职务便利。职务便利包括:支配权、审计权、取款权、保管权等。只有具备职务便利,才能对公款进行非法占用。
(三)是否挪为个人所有或非法占有使用
挪用公款罪要求犯罪嫌疑人将公款挪为个人所有或非法占有使用。换句话说,只有在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想要占为己有或非法使用公款,才能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四)挪用金额是否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挪用金额。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国家规定了挪用金额的追诉标准。如果挪用金额超过追诉标准,嫌疑人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职务犯罪,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判断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需要有以上几个方面的考虑,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确保罪行的经过和犯罪人的主观故意得到充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