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贪污、挪用公共财物、公款等违法行为,其性质属于经济犯罪。具体来说,挪用公款犯罪是在行使公职的过程中,将属于公共财物或公款的财物据为己有或篡改用途等行为,破坏公共财产秩序,影响国家和社会的正常运行。因此,挪用公款犯罪不仅涉及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且损失的财产也会给社会和人民群众带来严重的经济后果和社会危害。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犯罪由于其严重性质,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犯罪行为包括:以公职之权力为其本人或其他个人牟取利益,使国家、集体、他人遭受损失的挪用公款罪;违反财经纪律,将公款挪作他用的本质上是贪污罪;违反财经纪律,以公款赌博、购物等用途,损害国家和个人利益的行为属于公共财物的挪用罪。以上三种犯罪行为都会侵犯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
对于挪用公款犯罪者,我国法律制度也作出了相应的惩治规定。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
总之,挪用公款是属于经济犯罪中的一种严重犯罪行为,因其危害性和社会影响广泛,所以必须得到法律的重视和严惩,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