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由于家庭法体系的限制,不协议直接起诉离婚是不太被允许的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必须是双方协议达成的,或者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后方可成立。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关于离婚及其相关事项的协议,由民政部门予以登记,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进行法律程序,效力等同于判决书。而诉讼离婚则是针对双方无法协商达成离婚协议情况下,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进行离婚处理,这种情况下需要身处各自的法律程序,时间较长。
因此,在不协议的情况下,是否绕过这些程序提出离婚,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夫妻双方需要去法院起诉,进行诉讼离婚。然而,在离婚起诉时,双方需要证明离婚原因、离婚事实以及具体的离婚证据。如果申请离婚的理由不充分,申请离婚将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其次,尽管夫妻双方不协调,但在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权方面必须达成协议。如果夫妻仍有未处理的财产和抚养权争议,法院可能要求双方从事和解,最终实现协议离婚。
最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需要律师的支持,或者请合格的调解人居间调解来达成协议。在不协调的情况下,律师或者调解人会成为帮助夫妻依法离婚的重要力量。
总之,不协议直接起诉离婚在中国是一种非常困难的决定。因此,在夫妻双方的决定离婚时,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或调解,以达成公正、合理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