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农村宅基地是无效的,这是因为在我国《宅基地条例》明确规定,宅基地不可买卖、不可转让和不可抵押。宅基地的功能定位是为了促进农村居民有地有房,积极参与农村建设和发展。
首先,宅基地的存续期限与宅基地使用者的生命期限相同,即宅基地使用者死亡后自动取消。如果允许买卖宅基地,会导致土地私有化,破坏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土地资源的公平公正使用。
其次,宅基地如若买卖,将使得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少数人占有,不利于形成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进而拖慢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同时,如果允许买卖宅基地,也会产生部分居民炒作宅基地的行为,对土地的使用和保护起不利作用。
最后,对农村宅基地进行买卖,也会影响到政府的决策执行。政府直接出资为农村居民提供宅基地,是基于保障农民住房权益的考虑。如果允许买卖宅基地,政府为民办事的初心就会被打破,也将没有保障农民住房权益的基础。
综上所述,买卖农村宅基地是无效的,这是秉承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所做出的决策,其目的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