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相关法律及实践经验,爷爷奶奶在一些情况下是有权争夺孙子/孙女的抚养权的。
首先,如果父母双方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比如出现了患病无力抚养、离异后任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况,由于孙子/孙女仍需要家庭关爱与抚养,因此爷爷奶奶则有权享有抚养孙子/孙女的权利。但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依法进行审判,由法院判定是否适当由爷爷奶奶行使监护权。
其次,如果孙子/孙女的父母已故或被剥夺抚养权或失踪等情况,爷爷奶奶同样有资格申请抚养孙子/孙女并获得孙子/孙女的监护权。这种情况下,爷爷奶奶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抚养申请,经过审讯并符合条件后,注册并获得孙子/孙女的监护权。
但是,要注意的是,虽然爷爷奶奶在某些情况下是有争夺抚养权的权利,但实际上优先权始终应该是孩子的父母,因为父母是拥有最正式的看护权的人。如果孩子的父母能够承担抚养职责并做到尽责,那么爷爷奶奶的地位就应该处在次要的位置。
因此,即使爷爷奶奶可以争夺监护权,但必须尊重父母的权利。只有在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未能保障孩子的福祉和安全,才可以考虑让其他人担任监护人,包括孩子的爷爷奶奶。
综上所述,爷爷奶奶可以争夺抚养权,但必须在证明父母不能保障孩子权益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监护权。我们应该尊重家庭体系和法律,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获得最好的照顾、保护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