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管理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将本身管理的公共财产用于自己或者他人的非法占有。挪用公款属于一种侵害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的犯罪行为。那么,挪用公款算是偷窃吗?从法律上来讲,挪用公款并不完全等同于偷窃,但是两种行为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
首先,偷窃和挪用公款都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偷窃是指盗取他人的财物而不给予赔偿,而挪用公款则是利用职务之便占据公共财产,未经合法程序任意处置,采用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产。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涉及到财产的占有,都需要赔偿被侵害人或者受到损失的国家或公众。
其次,偷窃和挪用公款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偷窃的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被明确地划分为盗窃罪,而挪用公款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滥用职权罪或者贪污罪。两种行为都是明确受到刑法惩处的。
最后,偷窃和挪用公款的社会危害性都十分严重。偷窃不仅侵害了他人财产权,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挪用公款也同样具有极高的社会危害性,它将损害国家财产和公众利益,严重破坏社会公信力,影响正常社会秩序。更为严重的是,挪用公款的行为涉及到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组织的领导干部,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和道德规范,对全社会有着极为恶劣的影响。
综上所述,虽然挪用公款和偷窃不完全等同,但从法律和社会角度来看,二者存在很多相似之处。如果把公共财产和其他人的私人财产等同看待,那么挪用公款的确可以被称为一种现代意义上的“盗窃”。特别的是,挪用公款行为符合贪污、挪用公款行为的要素尤其是占据了国家财产,因此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