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和偷盗都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它们都属于盗窃行为的范畴,但是两者的行为对象和特征有所不同。
挪用公款是指贪污公款或其他公共财产,将其用于自己个人目的或者他人私利。挪用公款是在执行公务中行为人违约背信,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挪用公款并不一定是以携款潜逃的形式进行,他可以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人身、物品的管理、使用等方面,出现权力滥用、利益输送现象,而达到挪用公款的效果。
偷盗指明知道自己不是该物品的主人,却用秘密的方法取走该物品。偷盗是用非法的手段窃取私人财物,在犯罪中,寻找适当的机会,偷取别人的财物,也可能使用技巧和欺骗手段,窃取财物。偷盗时,作案人通常都希望能够避免被发现或抓住,因此常常会采用隐蔽、秘密等手段进行。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和偷盗虽然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它们的性质和行为特征有所不同。挪用公款违背了公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涉及到公共财政,行为更具公共性和广泛性。偷盗则是个人或私人财产的问题,和挪用公款是不同的问题,而且自私行为间接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法律的尊严。只有加强法律教育和法律的运用,才有利于促进公正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