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公务员或其他负责管理国有资产的人员侵吞国有资金或挪用国有资产,以达到个人目的的行为。公款是指政府财政使用的各类资金。公款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房屋、设施、设备、机器、器具和其他固定资产,以及国家对企事业单位的出资和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第二,国有财产。国有财产是指国家所有的金融资产、物资和其他财产,包括国家拥有的产权、表决权、债权和许可权等。
第三,国家性基金。国家性基金是指政府为特定目的设立的资金,如社保基金、教育基金、公益金等。
第四,税金。税金是指企业和个人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的各种税款。
第五,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是指政府为特定项目设立的资金,如补助基金、农村建设基金等。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行,对于破坏国家财产、损害国家形象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严格查处,维护国家尊严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