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在杭州挪用公款属于刑事犯罪,是不能容忍的行为。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负责管理公款的人员擅自处置或使用公款或者将公款转移他人占为己有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一旦挪用公款的行为被发现,绝对不能轻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在杭州,挪用公款的行为肯定会被严格追究,一旦查实,将会严厉惩处。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判刑时间将更长。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以上并不足以判刑,但是在法庭上,法官会综合考虑被告人挪用公款的情节和后果,以及其是否存在自首、认罪、悔罪等量刑情节,最终判处相应的刑期。
在实际执法中,杭州市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击挪用公款等刑事犯罪,比如加强对公款使用事项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等。同时,对于挪用公款等犯罪,相关部门选择了一些严格的惩罚措施,如追缴赃款、撤销职务、开除公职等处理方式。
因此,在杭州挪用公款是刑事犯罪,违法成本非常高。每个人都应在职务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处置公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