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有关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一种,而且是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在刑法中,对于贪污罪有明确的量刑标准,而对于挪用公款罪则没有专门的量刑标准。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
对于杭州地区挪用公款的情况,我们可以参考一些先前的案例来了解判刑情况。例如,2019年浙江10余名公职人员涉嫌挪用国有资金被查处,其中杭州市某城市规划局公职人员被判刑八年,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处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18年,杭州市某区政府多名公职人员因涉嫌挪用公款案被判刑,并被处以相应的罚款。
总体来说,对于挪用公款的判刑标准一般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其中具体量刑标准还要根据被告人在挪用公款行为中所起的作用、挪用公款的金额、犯罪时期的情况以及是否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进行考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较大,情节较为严重,还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行为,这种情况下被告人的刑期可能会更长,罚款也会更重。因此,任何人都不应该想着挪用公款来攫取私利,否则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