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四千多应该属于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的从他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财物中,擅自占有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是指在处理公共资源或资金时,个人或组织将其用于非规定用途或个人用途,或私占、挪用、侵吞或盗用公款。在法律上,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并且是对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明显侵犯。因此,对于挪用公款四千多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构成刑法的两种罪名:盗用公款和挪用公款罪。
盗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负责人、工作人员私吞、盗用公款的罪行。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大,应当判处3年以上、不满7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挪用公款罪则是指个人或组织在处理公共资源或资金时,将其用于非规定用途或个人用途,或私占、挪用、侵吞或盗用公款的行为。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应该处3年以上、不满1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判处10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之,挪用公款行为是违法的,需要被法律追究责任。而这种行为的罪名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既有可能定性为盗窃罪,也可能是挪用公款罪。不论是哪种情况都意味着犯罪行为将对个人和社会产生严重的损失,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