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由有能力、有条件、有意愿抚养孩子的一方单独行使。对于两岁宝宝的抚养权,法院一般以儿童最有利原则为依据进行判决。
儿童最有利原则是指在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儿童生活、学习和成长等需要,照顾儿童的最大利益。法院会考虑抚养者的经济条件、家庭环境、亲子关系、抚养经验等各种因素,判断最适合孩子成长的抚养者。
如果两位父母均符合抚养条件,那么法院通常会考虑双方贡献,实行抚养权平分,父母共同抚养孩子,并制定详细具体的共同抚养协议,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在判定抚养权的时候,法院也会考虑到未来孩子的成长发展,而不是针对当前仅仅一个时间点作出判断。因此,对于两岁宝宝抚养权的判决,不只是一年两年的问题,而会涉及到很长一段时间,主要是以儿童最有利原则和各方抚养能力和意愿为依据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