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知道的法律规定,三岁半宝宝抚养权应当由父母共同行使,除非一方具备行使单独抚养权的条件。
如果父母在离婚或分居期间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会介入决定抚养权。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以下方面:
1.宝宝的意愿:如果宝宝是一个三岁半的孩子,可能还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但是法院还是会考虑宝宝在孩子保姆或幼儿园的感受及表现。
2.父母的抚养能力:法院会考虑父母的健康状况、收入水平、生活稳定性、家庭背景以及能够给予孩子的爱、关怀、教育等方面。
3.宝宝的最佳利益:法院认为宝宝的最佳利益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父母的争执和利益都应该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引导。
最终,法院将会作出一个抚养孩子的判决,而判决将是基于案件的细节、以宝宝的最佳利益为导向。
如果父母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考虑给宝宝安排一些独立的会面,让专业人士或法院的工作人员来评估宝宝与父母双方的互动,并作为判决的参考之一。
总之,三岁半宝宝抚养权是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不过,在决定抚养权之前,父母应该尽力和解和达成共识,以保证孩子的最佳利益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