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在公共事务中负有管理或者监督职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利用职权的过程中,擅自将公款挪用或者用于非法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对公共财产和社会利益的侵害非常严重,因此需要进行法律追究。那么,挪用公款罪属于哪里管辖呢?
挪用公款罪属于刑事犯罪,其管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地域原则:挪用公款罪的管辖应当按照犯罪行为发生的地区进行分层级,具体属于哪个地区的刑事司法机关管辖
2.职权原则:挪用公款罪的管辖应当根据犯罪人员的身份和职责确定管辖权,如处于国家层面的行为,应当由国家最高法院管辖
3.专属原则:对于挪用公款罪等特定犯罪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特定的管辖权,例如人民法院法律中规定的属地、职权、专属等。
在选择管辖机关的时候,还需要考虑犯罪情节的严重性、涉及人员的身份和数量、 涉及到的资金数量,人民法院应考虑的因素很多,以确保该罪行能够被有效追究。但是基本原则是,管辖应该尽可能落实到最低层,这样可以提高效率,同时也减少牺牲公共利益和财产的风险。总的来说,选择合适的管辖机关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细节特点进行分析,以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