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机关团体将公共财物或公共资金用于私人或非法目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时也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挪用公款属于经侦管辖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应当依照职务侵占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由公安机关依法管辖。因此,挪用公款属于经侦(即经济犯罪侦查)管辖。
由于挪用公款涉及的金额较大,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复杂性,经侦部门需要依法查处,维护公共财产的权益,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将根据挪用公款的具体情况,实地勘验、取证,并进行深入的调查。在此过程中,经侦部门需要依照法定程序,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执行各项法律程序和规定。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过程中,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工作,以保障调查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