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适用于离婚双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对于可能存在的债权人是没有约束力的。因此,如果离婚双方存在债务,其离婚协议无法对抗债权人的债权要求。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离婚双方存在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仍然可以针对该债务向离婚双方进行追偿。这时离婚协议的约定仅仅是离婚双方之间的协议,而无法对抗债权人的权利。
但是,离婚协议中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赡养子女、财产债务划分等问题,这些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强制执行。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离婚协议的规定与债权人的权利存在冲突,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应该以法律规定为准。
总之,离婚协议通常只适用于离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能对抗债权人的权利。因此,为了避免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纠纷追偿情况,离婚协议应当在债权人的知晓和同意下进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