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旦签订了合同,双方都必须履行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在拆迁协议中,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更名条款,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修改各自姓名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拆迁单位为了避免因为名字修改而导致的争议和纠纷,往往会提供更换协议的服务,这种服务可以帮助被拆迁人更换拆迁协议上的姓名信息。不过,这种服务收取的费用因地区而异,有些地区甚至不提供这种服务。
如果拆迁协议没有提供更名服务,而被拆迁人又有更换姓名的需求,那么他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是因为女性婚姻改姓,可以凭结婚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名。如果是因为更名证明、出生证明等问题,可以要求拆迁单位在签订新协议时将新的名称加入到协议中,作为一个附加条款。
总之,拆迁协议上的姓名是与实际被拆迁人的身份信息相符的,需要在签署协议之前进行核对。如果存在姓名更改的需求,可以与拆迁单位协商、咨询相关法律知识,并尝试寻找解决方案。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