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对于国家和社会都会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在对挪用公款者进行量刑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被挪用公款的金额、挪用者的动机和背景、挪用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等。
针对挪用公款120万的情况,首先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认该行为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挪用公款120万的量刑应当在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范围内,并处以相应的罚金或没收财产作为经济处罚。但是,具体的量刑需要根据被挪用公款的来源和用途、挪用者的动机和情况、挪用的时间和频率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如果挪用者是通过虚假报销或伪造证明等手段进行挪用,或者是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挪用,那么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挪用者进行增重处罚。如果挪用者能够积极退赃或者有其他的法定情节,也可以对其进行量刑减轻或者减免。
总之,在量刑时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并且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细致的审慎权衡和裁量,从而保证量刑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时,针对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还要加强预防、查处和警示,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