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以公共财产或他人委托的财产为犯罪对象的一种财产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挪用公款罪是以公共财产为犯罪对象的,即犯罪人挪用的是公共财产,因此自然人也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
我国《刑法》第271条对挪用公款罪的规定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职员挪用公款、公物、假公文、冒用公文、滥发证明文件的,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规定来看,挪用公款罪不仅限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职员,同时也适用于其他自然人。只要犯罪人挪用的是公共财产,不管是职务上的还是私人的,都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此外,在判断挪用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还需要考虑其主观方面的因素,即是否具有犯罪故意。如果犯罪人具有挪用公款的犯罪故意,那么就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无论犯罪人是单位还是自然人。
综上所述,自然人也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在实践中,社会各界应该加强对挪用公款的预防和监管,严惩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从而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