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其他受委托管理公共资源或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将所管理或占有的公共资源或资金用于私人用途或者挪作他用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职务侵占罪的范畴,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将公共财物用于个人或者其他单位的行为,犯罪性质较为严重。因此,挪用公款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情节较重且财产遗失较大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挪用金额较大,将极有可能被判处重罪,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外,对于挪用公款的个人或单位,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追究责任。因此,挪用公款不仅是触犯刑法,也是违反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是一种极为不道德的行为,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