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公款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如果被查实,会对公务员本人以及国家形象造成非常大的损害。因此,开除公职是很多人认为比较合理的处罚方式。但是,是否开除公职还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挪用公款罪涉及到的数额大小以及具体情况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如果数额较小,或者是一次性的小额挪用,那么开除公职可能会过于严厉。但是,如果数额较大,而且是一次性或者长期的恶性挪用,那么开除公职就可能是比较合适的处罚方式。公职人员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
其次,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情况不尽相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有些情况是因为无心之失或者系统不完善导致的挪用,如账目混乱、审核不严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较轻的处罚,同时对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改进和完善。但是,如果是明知故犯、故意挪用、违规不报等情况,则需要给予较为严厉的处罚,以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公职人员良好形象。
最后,考虑到挪用公款罪可以构成刑事犯罪,并可能导致公共财产的损失,因此应当依法处理。如果该案涉及刑事立案或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则应该等待执法机关的调查结果,再根据事实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具体处罚决定。
综上所述,涉嫌挪用公款罪是否开除公职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从具体情况出发,权衡各种利弊,以及考虑到维护公共利益和公职人员职责,合理选择适当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