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员利用自己掌握的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或者将公共财产用于其他未经批准的用途。这种行为是违反了公务员的职责,破坏了公共财产的利益,所以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职务侵占罪,属于刑事犯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务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侵占国家、集体或者个人财物,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行为,其行为构成犯罪。一般来说,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往往超过数万元,因此属于职务侵占罪中的重大职务侵占罪,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挪用公款犯罪的危害性十分严重,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而且破坏了政府公信力,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因此,应当加强对公务员的纪律教育和监管,加大对挪用公款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维护公共财产利益和政府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