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触犯了刑法。挪用公款的含义是指公职人员或机关单位将其手中的属于公共财产的资金挪用到私人账户或用于非法用途,从而造成国家和社会财产的损失。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共财产的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更严重的是,因为这种行为会瓦解公共资源的保护力,扰乱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给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挪用公款可被定罪而受到刑事处罚。例如,如果公职人员以单位、他人或是自己名义将公款挪用,最严重的罪名是挪用公款罪,可被判处徒刑、罚款或剥夺政治权利。如果金额较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则判刑和罚款等量级都会更高。挪用公款的行为不仅只能导致个别个人的受害,还能造成全社会的困难、与不公平的环境,并会影响民众的信任感和自治的信心等基础的社会权利。因此,甚至通过了法律要求的做法还不够,公职人员和单位应该认真遵守职责义务,始终保障公共财产的安全。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工作,确保市民的利益和民主秩序的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