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公款、公物或者其他公共财物管理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以挪用公款罪定罪:(一) 挪用公款、公物或者其他公共财物;(二) 盗窃、抢夺公款、公物或者其他公共财物;(三) 损毁、冒领、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其他公共财物;(四) 分配、发放、借用、担保公款、公物或者其他公共财物,违反规定用于自己人身利益或者他人非法占有的。”因此,如果某个人在拥有公款管理权的情况下,将公款挪用于个人私利,即使数额比较小,也构成挪用公款罪。
对于“2万算挪用公款吗?”这一问题,如果这2万元是属于公款,并且该人将这笔公款挪用于个人用途、未经批准或违反规定使用,那么就构成挪用公款罪。除了刑事责任外,该人还要承担行政追责、政治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等多重处罚。同时,挪用公款违背了公务员的职业操守和廉洁从政的精神,会严重损害公民的利益、破坏政府形象,导致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是一种严重的不良行为。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该树立秉持清廉、夙夜在公的信念,遵守法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共利益,推动社会发展,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