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挪用公款违反了以下法律规定:
1.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上具有管辖、决策或者监督职责的,滥用职权,吞没、侵占、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直接上级单位负责人,在职务上应当履行监管职责,但是对下属工作人员侵占、侵占公共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指南的通知》第七条规定:“使用、管理、监督公共财产,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财产管理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廉洁奉公,不得侵犯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占用、私分、挪用、滥用、浪费公共财产。”
因此,挪用公款行为不仅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于此类行为,相关工作人员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