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建房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农村宅基地的划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居民可以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面积根据当地农民平均人均耕地面积和农村宅基地规划设计标准,由村委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2. 计算出的宅基地面积应当保证建房用地的基本用途,且应根据建房需求、区域条件、保障农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需要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地予以划分和使用。
3. 农村宅基地应当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如道路、自来水、电力、通讯等设施,以及学校、医疗机构、市场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4. 宅基地面积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建房用途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不违反国家和当地关于建筑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划分应当在保障农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前提下,秉持科学、公正、规范的原则,合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和现代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