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利息归公,是指国家机构或者公共机关对于自己所保管的公共资金中,将其中的利息款项挪用于自己的私人使用,是一种侵吞、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也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我国的《刑法》中,明确规定了侵吞、挪用公款罪,该罪行是以单纯侵吞罪和挪用罪合并而成,主要针对的是国家财产、社会公共财产、捐助款项等公共财产。而将公共资金的利息挪用于私人使用,其性质与上述情形相似,也属于侵吞、挪用公款罪行之一。
因此,挪用公款利息归公应被定性为犯有侵吞、挪用公款罪的刑事犯罪行为,其涉嫌侵犯国家和社会公共财产,破坏社会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应依法受到惩罚。
总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搞违规违法行为,尊重社会公共财产,共同维护社会秩序,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