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支和挪用公款虽然都涉及公款的使用,但是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预支是指在经过审批和批准之后,领取公款用于日常开支,如差旅费、餐费、办公用品等费用,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报销单据后,可以从财政部门报销。预支一般都是有规定的限额,申请预支之前需要明确预支的金额和使用目的,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应的报销单据进行结算。
而挪用公款则是指在未经批准和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公款进行其他用途,违规占用公款归为个人或单位所有,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到相关的法律责任。挪用公款通常是指违规划拨、决策不当、乱收费、故意滞留、超预算等违规行为所导致的。
因此,预支和挪用公款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使用公款,符合法规和规定,具有合法性和透明性,后者则是以违规、非法、秘密的方式使用公款,涉及到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
总之,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款管理应该依照法规和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和有效控制,避免出现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素质和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