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做私活算不上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是指在职员工以公司的名义将公司的资金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中,或者在工作中将公司的资金用于自己的私人事务,这样做是违法的行为,因为它侵犯了公司的权益。
而做私活是指员工个人在工作之外利用自己的技能为他人提供服务获取报酬,与公司没有关系。这种情况下,员工的时间、技能和资源都是自己的,所以与公司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做私活,就会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肯定是不合适的,但不属于挪用公款的范畴。
当然,如果员工为客户提供服务时使用公司的设备、材料或资源,这种情况下就涉及到了公司利益的问题。因此,如果员工在做私活时使用公司的资源,就需要得到公司的许可才能进行。
总的来说,做私活不算挪用公款。但员工需确保他们的私活不会影响工作,且不得利用公司的资源和时间,否则就有可能涉及到公司的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