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自愿不退彩礼是否合法,涉及到夫妻财产分配、婚姻自由与人格尊严等法律问题。此问题不仅涉及到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还需考虑到法律规定与社会伦理道德的调和。
首先,需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婚姻财产、婚姻损害赔偿、中国传统礼仪习惯等方面进行合理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夫妻在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财产问题。”彩礼金(也称聘礼、嫁妆)作为婚姻财产之一,需要在夫妻离婚时协商处理。如果双方达成协议,有法律效力。然而,若离婚是因为某方严重违反婚姻法,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及其他财产。
同时,中国传统礼仪习惯认为,彩礼是娘家家长送给女儿及其家庭嫁妆,属于家庭传统的经济支出。因此,对于彩礼发放方来说,引申出了尊重娘家之意,公平分配夫妻财产不侵害当事人尊严及基本权利的道德要求。而一方纠缠不退彩礼,无异于加重娘家的财务负担,造成不必要的精神痛苦,不符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道义。
总之,夫妻离婚涉及到婚姻姻缘的解体,需要在法律、道德与文化传统之间做出合理的协调与选择。因此,离婚协议自愿不退彩礼虽然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但需在法律框架和中国传统礼仪与群众道德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对于不尊重法律、不尊重妻子、侵害婚姻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应依法维护被侵害一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