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写入彩礼,经法律审查是不合法的。
首先,婚姻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一定程度的谈判和妥协达成的协议有法律效力。而彩礼是礼金,不是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婚姻负担,无法在离婚协议中进行谈判和妥协。
其次,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平等,没有一方必须提供彩礼的强制要求。如果一方的收礼方案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这实际上是鼓励男女之间的不平等,违反了宪法的平等原则和法律的意愿。
因此,离婚协议中写入彩礼是不合法的,这种做法被认为是有害的传统,应受到道德和法律的谴责。建议针对离婚协议制定更好的条款,确保所有方面都被妥善考虑,特别是在财产分配和权益保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