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办公益是指公职人员利用公款承担非法活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这种行为是明显的违反公务员职责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挪用公款办公益应该被定性为违法行为。
首先,挪用公款违反法律规定,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公款是用于政府机关和公共事业的经费,用于承担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和服务保障,这些经费不能被用于个人私利或其他非法目的。因此,挪用公款办公益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其次,挪用公款办公益为公职人员职责的背离。公职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人员,有着特殊的职责和义务,他们不能将公款用于个人私利或违法活动。因此,挪用公款办公益行为是一个明显的职务违反行为,严重影响公职人员形象和形象形象,更腐蚀了社会的公信力。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办公益应该被定性为违法行为,应该严惩不贷。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的时候要遵守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行为,让公众有信心和信任,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