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拆迁安置房是指财政为城市规划和重建,拆除老旧、危房和违法建设后,为在城市内失去住房或因公共利益被征收房屋的农村居民或农村集体拆迁户配建的住房。其产权属于国家及地方政府,通常采取的产权制度是非市场化制度,即无法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租赁或抵押。
城郊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原则是“一个房子只供给一个家庭”,即按照家庭户口所在地,每个家庭分配一套房子,产权归属于家庭集体。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归属于居住户,只能自住居住,不得出租、出售或抵押。如果居住户需要搬离,应当归还政府或居住户所在集体,由政府或集体再分配给其他需要的居民。
在实际操作中,城郊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分配和管理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些争议,例如拆迁户的选择、房屋面积和质量的问题、居住户退房后赔偿与再分配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法律规范,确保城郊拆迁安置房能够有效地保障农村居民的住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