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达成的一种对婚姻结束及各项问题进行协商的协议书,其中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条款。在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之后,需要将协议公证,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双方在后续的时间里需要对协议中的内容进行更改,那么就需要进行变更公证。
变更离婚协议公证的具体步骤如下:
1. 确认变更内容:双方需要先明确需要变更的协议内容,以及变更的原因和意愿,并达成一致意见。
2. 联系公证处:与原先公证离婚协议的公证处联系,说明需要变更协议的内容,并获取相关办理材料。
3. 准备材料:双方需要准备原公证离婚协议、变更协议的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根据公证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特定的材料。
4. 提交申请:将需要变更的协议内容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到公证处,填写好申请表格,缴纳公证费用。
5. 变更公证:公证处在核实材料无误之后,将双方变更的协议内容予以公证。
6. 新的协议生效:变更协议经过公证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变更离婚协议的公证手续比较繁琐,需要双方准备充分,提交相关材料。在办理过程中,可咨询公证处的相关工作人员,以便办理流程更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