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庭:
我是甲方,本人与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在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书,并在之后共同生活。不过,我们的婚姻关系出现了问题,导致我们决定离婚。
我们在向法院申请离婚时,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经过彼此协商,无外力干扰,自愿决定终止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下:
1. 财产分割:我们已经将所有共同财产进行清点,在财产分割方面达成了一致。我们按照各自的贡献进行划分,双方无异议。
2. 子女抚养:我们没有共同的子女,也没有将要诞生的子女。
3. 意见无须:我们双方不存在因为离婚产生的法律纠纷,无须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约定。
4. 离婚登记:我们双方已经原则同意在申请离婚后尽快进行离婚登记,按照法定程序,结束婚姻关系。
我们认为,以上内容在一个婚姻关系中非常重要,经过双方协商后,已经达成了共识,愿意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
再次向法庭表达我们的感激之情,愿意尽快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法院进行离婚登记。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