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女方)______________
乙方:(男方)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和,且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因此,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离婚,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一、离婚原因
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合,经长期共同协商,决定以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双方无不良婚姻记录,无家庭暴力。
二、财产分割
1.共同财产
双方婚前所得的个人财产自行处理,婚后所得的财产,包括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等一切财产,除非特别注明,均视为共同财产。
2.财产分割
双方依法平分共同财产(约:共计300万元),分别分割后,各自独立享有。
3.债务承担
双方在离婚前所欠债务,由各自承担。
三、子女抚养
1.子女抚养权
双方的子女由甲方抚养,乙方可以协商定期探视子女,并承担抚养费。
2.子女抚养费
乙方每个月支付子女抚养费3,000元人民币,由甲方负责管理。
3.教育费用
子女教育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离婚协议法律效力
本协议为离婚协议,双方各自保留与相关问题有关的权利,如需变更时,必须双方书面同意且依法办理。
五、诉讼费用
因离婚产生的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