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协议书是因为离婚协议书可能存在某些不公正或不合理的条款,对女方的权益造成了实际的损害。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就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事项达成的协议书,双方必须在协商过程中保障自己的利益。若协议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女方在婚姻关系中通常处于劣势地位,协议中可能存在不适当的规定。
比如,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不合理,可能会使女方在离婚后失去某些应得的财产利益;离婚协议中的抚养子女规定不妥当,可能会给女方带来抚养子女的负担和不公正待遇。此外,女方也可能因为离婚协议书的签署过程中存在欺诈、强迫等违法情况而起诉离婚协议书。
在起诉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女方应当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对离婚协议书的异议,要求对协议进行修改或废止。但在提出异议前,女方应当充分了解协议的内容和自己的权益,以免因为自身不了解协议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在处理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女方的意愿和权益,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