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抵押、赠与,但规定中并未明确是否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进行新的房屋建设。因此,这个问题涉及到“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关系。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由集体所有,而不是单独某个村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持有人可以在其宅基地范围内建造自己的住房或其他必要的附属设施。因此,如果已经利用宅基地建造了房屋,但还需继续在宅基地上新建房屋,需要征得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镇政府对新建房屋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批。
其次,对于农民是否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进行新的房屋建设,需要看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一些地方出台政策鼓励农村产业发展,其中包括允许在宅基地上建设经济适用房、农村旅游民宿等设施。但是也有地方出台了相应的限制政策,严格控制宅基地的规划和利用。
总的来说,农民在自己宅基地上进行新的房屋建设,需要遵守当地政府的规定。此外,也需要考虑到环境、用地、财务等多种因素。若能够获得政府的许可,有助于农民提高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但也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规划上做好整体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