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夫妻双方:
我们在此协商,决定自愿离婚,本着平等自愿、依法自愿、真诚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
1. 我们的财产主要包括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两种,经过充分协商,同意采用公证、司法鉴定等方式进行合理的分割。
2. 婚前财产:各自保留自己婚前所持有的财产,不分割。
3. 共同财产:我们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存款、房产等,按照约定分配。我们同意公证部门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分割,确保公平合理。
二、孩子抚养
1. 我们的共同子女,由女方承担抚养责任,男方支付抚养费500元/月。
2. 在女孩子年满18岁或男孩子年满16岁时,男方可以将抚养权转给女方。
三、其他
1. 以上协议均为自愿协商,如有后期不合理情况,双方有权重新协商或申请司法调解或诉讼解决。
2. 离婚协议签署后即可前往民政部门注销户口,并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3. 双方各自保留本协议的一份,作为离婚凭证,限于双方使用。
在此,我们再次表示对离婚的双方互相理解和尊重,相信离婚协议的制定和执行可以让我们和谐离婚,重新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