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的农村宅基地一般都是指农村居民使用的住宅土地,是由村民自主使用、利用、管理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宅基地作为个人家庭居住用地,具有稳定性、持久性、不可转让性等特点,所以关于宅基地是否有房产证的问题,需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来进行阐述。
在我国,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规——201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产权归农村居民集体所有,但村民可以依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并在此基础上建造住房。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村民,但宅基地的产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因此,农村宅基地并不具有“房产证”这一名目。取而代之的是“宅基地证”,这是村民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所颁发的一种土地证书。宅基地证是表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文件,是农民取得合法住房的基础证明。一般情况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村民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住房,同时需向相关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批准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最终才能取得房产上的《不动产权证》。
综上所述,沈阳农村宅基地并没有所谓的房产证,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民集体所有,使用权则是由村民申请取得的,由宅基地证作为证明。当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之后,才能取得房产上的《不动产权证》,从而完整地证明了自己的住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