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育后,任何一方都有可能有抚养权,具体需要根据法律条文和法院的判决来决定。在国家法律规定中,没有因为实施绝育而直接剥夺一方的抚养权。然而,如果绝育涉及家庭暴力或虐待等恶劣情况,法庭可能会对此类行为作出限制或剥夺抚养权的决定,但这些情况并不是绝育本身导致的。
在一些情况下,绝育可能促成抚养权的交接。例如,当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进行绝育手术时,会被判定为违反了对方的生殖权。因此,法庭可能会授予受侵犯一方抚养权,以代替对方的生殖权。
提起离婚后,在决定抚养权时,法院还会考虑孩子离婚前对父母的附属关系和家庭生活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实施绝育后可能会影响到抚养权的分配。但是,绝育本身并不是一个分配抚养权的标准。
因此,绝育本身并不是一个直接影响抚养权的因素。抚养权是基于孩子的最佳利益,法官将考虑多种因素来做出决定,包括孩子的健康、安全和福利等。无论哪方实行绝育,都不可能导致直接的抚养权的取消或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