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主要是指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物占为己用或者挪作他用而引起法律后果的一种犯罪行为。那么,什么人能成立挪用公款罪呢?以下是一些相关情况:
1. 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是挪用公款罪的主要犯罪主体,主要包括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政党组织和人大代表等。因为他们拥有一定的职位和权力,可以操纵公共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如果他们将公共资金用于私人事务或者挪作他用,就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
2. 其他单位人员
除了公职人员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有可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比如,一些大型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内部人员也有挪用公款罪的可能性,因为他们可以接触到大量的公共资金和其他财物。
3. 个人
个人也可以成立挪用公款罪,主要是指那些通过欺诈、伪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物的人。比如,某人通过虚构借款需求向单位骗取公款,或者直接盗窃公共资金等等。
无论是哪种情况,一旦被认定成立挪用公款罪,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因此,对于那些管理和分配公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来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防止发生挪用公款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