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抚养权是指女方在离婚后,对于未成年女儿的教育、生活、健康、精神等方面的权利和责任。法律规定,女儿抚养权是可以归女方所有的,但父亲也有权利参与女儿的生活和成长。
为了保障女儿的利益和权益,离婚协议中应清晰地写明女儿抚养权的归属和具体细则。以下是一个例子:
离婚协议书
一、女儿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女儿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男方有权利参与女儿的生活和成长。女方要负责女儿的日常生活起居、饮食、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责任。女方应尽量维护女儿与男方的亲情关系,确保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
二、女儿抚养费的支付
男方应按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充分保障女儿的生活需求。具体数额为每月2000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如男方所在地有物质贡献,则按照实际情况支付抚养费。
三、女儿监护权的规定
女方对女儿的教育、生活、健康等方面有决定权,男方有贡献和建议的权利。女方应及时告知男方女儿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双方要坚持沟通和协商,保障女儿的利益和权益。
四、女儿的探视
男方有权利每周末或其他方便的时间去女方家探视女儿,并参与女儿的生活和成长。女方应积极应对男方的探视要求,维护女儿与父亲的亲情关系。
五、其他规定
1、女方有权选择女儿的学校和医院,男方应尽量配合和支持。
2、女方有权要求男方支付女儿的教育和医疗费用,男方应承担合理范围内的费用。
3、双方要保证女儿的爱护与安全,不得影响女儿的成长和发展。
以上是女儿抚养权归女方的离婚协议书的一个例子,仅供参考。具体的协议书内容应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以保障女儿的利益和权益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