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补签赠予协议,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赠予必须是自愿的,不能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其次,赠予的财产必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属于赠予方的个人财产。最后,赠予的财产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程序开始前就明确双方的财产分割方案,并在离婚协议中具体约定。如果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发现有赠予的财产未纳入协议,可通过补签赠予协议的方式完成追加。但是,补签赠予协议的前提是必须遵循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分割方案和协议期限。若离婚协议中对赠予财产未做约定,则需要另外协商达成一致,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补签赠予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签署日期、签署地点等信息。另外,在补签赠予协议的同时,也需要注意相关税收问题,了解赠予行为涉及的税收规定,避免因税收问题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总之,离婚时补签赠予协议需要注意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协议的约定,确保赠予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和协商,理性处理财产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悔过之后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