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作为原告,因为被告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没有尽到合理的义务,不能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现在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贵院提出诉状,向法庭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因被告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而产生的损失,数额为x元。
二、被告应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且共同分担抚养孩子的相关费用。
三、不得干扰孩子与原告父亲的交往,不得阻挠原告父亲访问孩子。
四、其它相关权益的保障,由法庭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认定。
事实和理由:
一、原告和被告是夫妻关系,生有一名儿子李某某。
二、儿子李某某于xxxx年xx月离家出走,无消息,期间被告没有积极寻找儿子,以致儿子失去联系。
三、在孩子离家期间,被告没有妥善安排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致使孩子身心受到了不良影响。
四、原告多次请求被告积极行动寻找儿子,被告没有积极配合计划,并且在原告带儿子回家后没有恢复孩子与原告父亲的交往权。
五、被告在抚养孩子方面存在缺失,没有积极履行抚养责任,无故剥夺了原告及其亲族与孩子的交往权。
基于此,我作为原告,提出以上请求,望法庭给予公正判决,维护我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