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法律程序,公证处并不能直接变更抚养权的决定。抚养权的变更需要通过法院来实现,或者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并经过法院确认后生效。
公证处的职能主要是提供证明和监督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确认个人或企业签署的合同、委托手续等。因此,公证处不具备变更抚养权的职能。
抚养权的变更通常需要提出申请,由法院进行审理裁决。当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公证处可能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在申请变更抚养权时,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现有抚养权决定书、子女证明等相关材料。而这些材料可能需要由公证处进行认证后才能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总之,公证处对于变更抚养权并没有直接的影响力,变更抚养权需要依赖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经过法院确认后才能生效。而在这个过程中,公证处可能会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辅助材料,但并不能直接变更抚养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