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从事公共事业的人员以其职务之便,将属于国家、集体或公众利益的资金或物品据为己有或占为私用,属于违法行为。在我国,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被查实,可能会被判刑或者罚款。
如果挪用公款的人拥有唯一的房产,这些房产可能会被政府拍卖来补偿损失,但这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必然事件。是否会被拍卖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比如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小,是否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等。
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比较小,而且对国家造成的影响不是很大,政府可能会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罚,例如罚款、撤职等。但如果挪用的数额比较大,而且对国家造成的影响也比较严重,政府则可能会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例如判刑、罚款、没收财产等。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挪用公款的人拥有唯一的房产,政府可能会决定拍卖该房产来补偿国家的损失。但是政府也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如何处置被拍卖的房产。例如,在执行拍卖程序时,政府可能要在报纸或其他媒体上公示,以便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竞拍者,并以此来达到合理价格的目的。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被查实,挪用者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如何处置被拍卖的房产问题上,政府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