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它指的是公务员利用职务便利,将职务上的经费、财物、资金等挪用到个人或他人的账户中,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因此,挪用公款罪是行为犯。
首先,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行为和结果等四个要素,这些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只有这些要素同时满足,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可以看出,挪用公款罪是明确的法律规定,其在法律上已经被认定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其次,挪用公款罪的危害性非常大,这种行为会严重损害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公款本来应该被用于扶持社会事业和公共事务,但是一旦被挪用,就会使得这些事业和事务无法得到充分的资金支持,从而影响到公民的利益。而且,挪用公款行为容易滋生腐败行为,造成不良风气,破坏社会正义。
最后,挪用公款罪的打击力度非常大,这就是因为现代社会的法律和道德风尚要求公务员要有廉政自律,不能腐败贪污,如果公务员挪用公款,那么他们将会失去职务,被追究刑事责任,承担法律的惩罚。由此可以看出,挪用公款罪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公务人员一旦发现,将会被严格法律追究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行为犯。它不仅严重损害国家公共利益,而且破坏社会风气,是不可容忍的犯罪行为。因此,我们应该从法律和道德上敦促公务员遵守纪律,廉洁自律,并倡导社会风气,防范和打击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